107年05月
05/01
公告「食用油脂」、「罐頭食品」、「蛋製品」、「水產加工」及「肉類加工」5類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05/01
公告廢止「水產」、「肉類加工」2類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05/01
公告修正「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有關管制小組成員中至少一人應為專門職業人員之規定。

05/01
公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9條。

05/01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之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

05/01
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急症處置計畫」,並自107年5月1日生效。

05/02
修正公布《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名稱全文 32 條;除第6條第4項至第6項及第2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108年11月9施行外,其餘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原名稱: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新名稱: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05/02
日本醫師會今村聡副會長一行8人拜會本部陳部長時中,雙方就台灣醫療照護體系現況等議題進行交流。

05/03
疾病管制署舉辦「APEC 登革熱重症預防與降低疾病負擔策略研討會」,計9個APEC 會員體共26位代表及我國公共衛生與醫療專家與會,藉此與亞太地區國家建立防疫網絡平台,共同提升區域登革熱防治量能。

05/04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用分區,並自公告日實施。

05/08
發布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於108年1月1日生效實施。

05/09
公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三十九條附件二、第四十條附件四所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得以其他資料替代原料藥技術性資料之藥品」。

05/10
公告修正「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

05/11
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增列Methiopropamine(MPA)及Methyl-N-benzylcathinone (MBC)等2項新興影響精神物質為第三級管制藥品,以加強其科學使用之流向管理。

05/11
訂定發布「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05/14
公告「鈦合金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80mm以上)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依本保險全額給付之鈦合金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70mm)為給付上限,由保險對象自付其差額,並自107年6月1日施行。

05/17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05/18
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增訂保險對象申請製發、換發或補發保險憑證,應檢附相片之相關規定,以強化保險對象身分辨識性。

05/18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第4條、第4條之一,日後除新生兒首張健保卡或其他經保險人同意之特殊情形得選擇不貼相片外,均須申辦有相片健保卡。

05/22
本部於日內瓦與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共同辦理「國際老人牙醫高峰論壇」,共同探討目前各國面臨之「高齡長者口腔照護」議題,並由衛生福利部陳部長、牙醫全聯會謝尚廷理事長及五位國際級大師共同簽署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ummit on Geriatric Dentistry for Taiwan's Aging Society」。

05/24
發布「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簡稱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附件2至附件7修正案,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05/28
訂定「西藥運銷許可及證明文件核發管理辦法」,明定運銷許可及其證明文件之申請條件、審查程序與基準、核發、效期、廢止、返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05/29
公告「中藥藥品安定性試驗基準」,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以確保中藥產品品質;其中分析方法確效,將配合未來中藥廠實施確效作業之公告時程實施。

05/31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7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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