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20週年-幫助擺脫家暴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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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是犯罪行為!」1998年,制定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後,國人開始有這樣的思維。今年家暴法實施已邁入20年,這20年來,全國設置了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建立民事保護令制度、設置113保護專線、推動駐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方案等,也推出一站式服務,讓家暴被害人可以迅速求助。近幾年來,目睹家暴的孩子,以及沒有同居卻受親密伴侶暴力威脅的受害者,也都納入家暴法的保護和服務範圍。民眾面對家暴威脅,就有更多資源可以保護自己、家人安全。
 
113保護專線24小時守護民眾
遇到家暴,多數人會想到的是,趕快打113保護專線,目前包括家庭暴力、兒少保護、兒少性剝削、性侵害、老人保護、身心障礙保護等都納入服務;家暴法施行以來,113早就深植人心。113保護專線在2001年1月13日正式啟用,24小時全年無休,民眾可以使用家用電話、行動電話或公用電話撥打這支專線求助。目前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世界展望會接線,在2017年,就有約14萬通電話打進113保護專線,服務量非常龐大。

現在就算新住民打113,講外語嘛也通!自2005年4月8日,113保護專線增設英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柬埔寨語等5種外語通譯服務,新住民就不會因語言隔閡而孤立無援。另外,聽語障者,也可用手機簡訊撥打以求助。

多種管道 進入服務體系
家暴問題很錯綜複雜,面對家暴問題,往往需要跨單位共同合作,家暴受害者打了113,接線社工不只當下提供實用建議,告訴求助民眾如何保護自己,也會評估當下的危險程度,發現需要立即保護或安置,就會連繫警察救援或社工出勤。
不只打113,家暴受害者如果去醫院驗傷、去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醫事人員、警察人員或家防中心社工都會進行危險程度的評估,除了讓案件進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服務流程外,針對致命危險程度較高的案件,也會藉由警政、社政、衛生醫療、司法等相關網絡單位的共同評估、密集服務、資訊交流整合,以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
網絡合作及一站式服務 貼心回應家暴受害者需求
談到家庭暴力防治,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扮演很重要角色,1999年6月開始,全國各直轄市、縣市都成立了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整合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單位共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業務,不僅對家暴被害人與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提供保護扶助,更24小時提供被害人的救援與危機處理,讓家暴被害人不會求助無門,不只如此,法院也會命令加害人接受認知教育、親職教育、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或戒癮治療等處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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