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於2018年5月2日正式公布《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此法前身為《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主要修法目的在於因應全球化市場發展、強化化粧品源頭與流通管理,並為國內民眾建構優質之化粧品使用環境,新法於2019年7月正式施行。
由於這次的修法幅度較大,衛生福利部給予了化粧品業者一段緩衝期與準備期,此次修法也將非藥用牙膏與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範圍,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產品使用安全。
產品登錄制度 查詢更便利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黃維生表示,在過去,含藥化粧品上市前,採行「查驗登記」制度。新法上路後,含藥化粧品與一般化粧品的管理原則趨於一致,只要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產品,無論原來是否為含藥化粧品,上市前,業者皆必須完成產品登錄,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以作為備查、未來稽查之用。不僅如此,化粧品製造也必須符合「優良製造準則」(GMP),確保產品品質更為穩定。
針對「含藥化粧品」一詞,黃維生亦做出補充,她說,「含藥化粧品」一詞可能讓民眾誤認為這款化粧品含藥,並帶有療效,為了避免民眾誤解,「含藥化粧品」也變更為「特定用途化粧品」,期待民眾可以有更正確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