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04月
4/1
本部舉辦「守護兒童健康,拚出幸福未來」記者會,由本部石常務次長崇良、國家衛生研究院梁院長賡義、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邱所長弘毅、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陳執行秘書長美惠、中央研究院張院士美惠以及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林主任秘書㨗忠,共同出席宣示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之啟用。

4/1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自110年5月1日施行。

4/2
因應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啟動緊急事件處理機制,請各特約醫療院所對無法持健保卡就醫者,依「例外就醫」受理,除持續協助受傷民眾就醫外,事故民眾之健保費暫緩寄發110年3、4月繳款單及暫緩催繳欠費及強制執行,更親送健保卡給住院無健保卡且有製卡需求者。

4/4
我國透過「COVID-19疫苗全球取得及分配機制」(COVAX),共獲配102萬劑AstraZeneca疫苗,其中首批19.92萬劑疫苗於4月4日上午抵臺。

4/4
因應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啟動「0402太魯閣列車事故返臺探病/奔喪專案」,簡化家屬返臺探病或奔喪之檢疫機制,並協助負擔相關採檢費用。

4/4
本部為提升兒童、青少年對口腔健康的重視,委託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青春好young,口腔保健舞步曲」活動。活動內容包含兒童、青少年口腔保健街舞比賽、口腔健康諮詢、牙醫師為民眾進行口腔檢查及結合「飲食習慣對健康的影響」、「食物的選擇」及「正確潔牙方式」等闖關活動,以活潑有趣的方式,提升民眾對良好的飲食習慣及口腔健康知能。

4/7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4/9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4/9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1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4月12日起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第二、三類實施對象接種COVID-19疫苗,並舉辦「感謝有您 COVID-19疫苗接種記者會」。

4/13
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公告日生效。

4/13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13
澳洲辦事處新任駐臺代表露珍怡女士(Ms Jenny Bloomfield)一行3人來部拜會陳部長時中,由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及國際合作組派員陪同接見。

4/14
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葉代表偉傑一行2人來部拜會陳部長時中,由疾病管制署與國際合作組派員陪同接見。

4/14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1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4月14日起開放第四類公費對象,包括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選手等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接種COVID-19疫苗。本部疾病管制署並於15日舉辦「防疫好生活 疫苗提升保護力」網路活動,由周署長志浩帶領防疫及醫事人員共同接種 COVID-19疫苗,呼籲第一至第四類對象踴躍接種。

4/1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4日起,臺帛旅遊泡泡旅客返國檢疫放寬為14天一般自主健康管理及返國第5天完成PCR檢測。

4/1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5日起,調整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國後檢疫防疫措施:(1)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長程航班)採3天居家檢疫(結束當日核酸檢驗陰性)加11天自主健康管理;(2)當班往返且未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短程航班)採14天自主健康管理。

4/15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15
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4/16
公告110年4、5、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4/20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芮喬丹代表(Jordan Reeves)到部拜會陳部長時中,討論食品與藥物、疫苗進口與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相關問題。

4/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及本部召開研商「地方政府衛生所實際從事醫療服務相關人力是否屬醫院範疇,不計入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範法定編制員額數」會議,衛生所醫事人員員額將朝不受總員額法限制之方向努力。

4/20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來源流向資料建立及管理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1
為降低具出國必要性的民眾於境外感染COVID-19的風險,並確保個人及國內防疫安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21日起,開放民眾預約自費接種COVID-19疫苗。

4/22
本部於109年9月26日修正發布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規定,於分科項目增列麻醉科,並於109年12月6日辦理麻醉科專科護理師筆試甄審,及格人數共3,135人,複於110年3月28日辦理口試甄審,及格人數計1,925人(及格率:62.64%),並於同年4月22日公告口試及格名單。

4/22
發布訂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23日起開放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所列第五及第六類實施對象,包括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之接種。

4/24
本部陳部長時中與社會及家庭署簡署長慧娟為感念花蓮安德啟智中心及安德怡峰園創辦人劉一峰神父對身障領域之貢獻,前往訪視並致贈加菜金以示感謝。

4/26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及「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7
發布訂定「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7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廢止「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4/28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辦法」、「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9
發布訂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

4/26、28-29
本部設置「替代性照顧政策工作小組」,研擬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分別於高雄、臺北與臺中舉辦座談會,4月28日臺北場由李政務次長麗芬主持,邀請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家外安置單位、兒少代表以及專家學者提供意見,使政策內容更加完備。

4/3-30
為回應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民眾愛心,本部自4月3日起至4月15日零時止提供管道及帳號接受民眾捐款,共收到35萬1,370筆計11億1,778萬9,820元。秉持公開透明、專款專用原則,110年4月9日訂定衛生福利部辦理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案捐款管理及監督作業要點,由李政務次長麗芬擔任召集人,邀集社福、醫療、法律、會計等相關領域公正人士、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代表、相關部會代表等組成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於4月12召開首次委員會議,16、22及30日加開臨時會,討論並通過捐款之使用計畫及經費運用基準,決議發給罹難者家屬扶助金1,800萬元/人、依實際接受醫療及傷病程度發給傷者扶助金20萬-1,200 萬元/人、其他目睹乘客心理撫慰金5萬元/人,並提供罹難者、重度以上傷者子女及在學重度以上傷者教育資助至大學畢業(信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