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李世代專訪
投入高齡長照領域,二十年如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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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在2018年正式邁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例達總人口數14.05%,每7位民眾就有1位是高齡長者,其背後必隱藏不少失能照顧之問題。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社區醫學暨長期照護部主治醫師兼副院長,也是輔大醫學院教授的李世代表示,以目前人口結構推估,2026年後臺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的人口將達到20%,我們要思考的老人問題,不只是對失能者的照護,更要進一步思考,如何讓老人「不那麼快被照顧」,進而創造一個有活力的(超)高齡社會。
 
醫療無法涵蓋全部的照護問題
健康的概念隨時代不同而改變,過去我們認為消極的身心社會安適就是健康,之後半個世紀,健康的概念逐漸轉變為除了身心社會層面安適之外,還需要強調身心能力及全人社會之資源面,以達成每日基本生活內容的自我照顧,以及社群活動的參與互動。1940年代馬斯洛(Maslow, AH)率先提出生理、安全、社會、尊重及自我實現等人類需求的五大層級,1969年再加上積極面之知、美的需求與自我超越,而調整為八大層級,強調生活活動參與及提升的重要性。「仔細深入探討,其中必含健康保健的成份基礎,方能涵蓋此些層級的內容。再者,落實生活參與之餘,必尋求再往上更高位階積極的生活品質發展」,李世代認為,以這樣的健康生活觀為目標,所形塑出來的健康與生活照護,才能接近我們當下及未來所需要的長期照顧內容。「人類常為健康問題所苦,面對健康問題人類首先發展出『照顧(care)』的作法,而照顧之初始又傾向『醫療』的思維,希冀透過醫療來根絕健康問題,但是往往難以如願。」

李世代進一步表示,「當人類感到『照顧』所能解決處理的範圍有其限制或瓶頸,且不一定能完全符合需求,只好求其次,讓須照顧的問題對象能恢復、或求病況維持不再惡化、或病況有所緩解改善,最後再則不然,只能消極尋取『支持』及『保護』併稱為『照護(custodial care)』,如此方足以因應需求的滿足,此即『長期照顧(long-term or custodial care)』的濫觴。」先進國家社會為因應人類各種照顧需求,已依續發展出『醫療照顧(medical care)』、『養護(social care)』、『照護(custodial care)』、以及『兒童保育(child care)』等照顧型態及內容。

醫療不等同照護 需另闢體制處理
1970年代起,健康照顧的概念除了醫療,還包括照顧、支持及保護的社會價值思維及實務內容。李世代表示,在人類需要的所有照護問題中,雖然健康問題相較起生活問題較難處理,醫療發展也高度分業分科化,但從長期照顧的角度來看,健康照護的比重不一定比較多,卻時有優先性之考量,健康穩定後更多需要的可能是生活、支持、保護層面上的照顧。然而在體制面,健康照護早已成型,往往以既存或先導之勢,引領著比重較大的生活照護需求。

醫療多從器官出發、照護則須以整個人及周邊生活群落為基礎。從專業領域上來看,醫療與照護有其銜接或互補之勢;然醫療非等同於照護,醫事專業也非等同於照護專業,醫療可以協助解決高齡者的生命延續問題,但無法處理生活面、安全面、支持面的照護問題,其中所涉之人事時地物,在社會價值、專業價值、定位及規範上等層面,有可能不同。李世代提醒,當我們提到健康需求,很容易直接以醫療角度來思索解決方法,「以現行的醫療體系來提供長期照顧所需的服務,供需還有一段差距,需要另闢調整管道或另建體制來處理解決,先進國家之發展經驗恰可為明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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