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食安稽查,並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專員廖怡清很能深刻體會,不只需要忍受酷寒,在冷凍庫執行稽查工作,有些食品加工場所設在鐵皮屋,夏天廠房非常悶熱,她也得親自前往。稽查時,常需要久站,常忙到沒時間吃東西、上廁所、喝水,不管白天、晚上,或是假日,只要有需要,她就得出動,執行稽查工作。
冷凍倉庫溫度低 執行任務不容易
根廖怡清說,「冷凍海鮮儲藏必須在-18℃以下,冷凍庫溫度甚至更低到-20℃或-30℃,進倉庫查核對稽查員實在是一大挑戰,就算穿了外套,還是很冷,待不到5分鐘,寫紀錄的手指就會冷到發麻,拍照時,相機還會因為太冷當機,有時得配合檢警調偵辦案件,清點不法產品,可能一整天都必須在冷凍庫進進出出,才能把稽查工作完成。」即使身處如此酷寒的環境,她還是堅守崗位,仔細地完成工作。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員蕭姵珊分享道,過去到水產品加工廠進行稽查工作,發現有的廠商沒有建立「先進先出」的觀念,只要進貨,貨品就雜亂堆疊,清點時發現,有的產品已過期2、3年,還有整排堆疊1、2層樓高的貨品全部過期。為了釐清過期產品品項、數量,必須把貨品搬下來一一檢視,冷凍倉庫溫度很低,地板很濕滑,在稽查同時還需分外小心,以免滑倒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