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緩和醫療系列報導(三)
《病人自主權利法》即將上路 姚建安期望朝病人善終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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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安寧療護品質之佳, 全世界有目共睹,在相關法律上, 從《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到即將施行的 《病人自主權利法》, 都是希望減輕末期病人痛苦, 幫助病人朝「善終」目標前進, 法條立法狀況,連鄰近日本都羨慕。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稱臺大醫院) 安寧醫療緩和病房主任姚建安也對此深表肯定。
 
社區老化、在宅善終 讓病人有尊嚴離開
姚建安認為,安寧緩和醫療的觀念在臺灣頗為普及,現在最大的是醫院人力問題,當任何人聽到自己被告知病症是末期,要轉到安寧病房,都會怕自己會被醫療拋棄、只能等死。很多人誤解安寧病房就只有打麻醉止痛針,其實安寧病房是力求病人身、心、靈平安的團隊照護方式。現在更有安寧「共同照護」服務,醫院安寧團隊主動出擊到病人原本病房,病人只要在原單位,就能接受安寧共照團隊的照顧,不必轉病房,心理衝擊大為減輕。

現在安寧病房一床難求,臺灣人口老化,醫院再多都不夠用,姚建安表示,為解決這項難題,安寧療護應該把重點放在鼓勵社區化照護,讓末期病人可以在最熟悉的家裡有尊嚴地善終。要達到「社區老化、在宅善終」目標,病人居家附近醫院醫師必須與基層診所醫師整合,彼此支援,這樣一線醫事人員才會有後援,而資源活用才是末期照護的出路。

透過教育、宣導 讓病人權益更受保障
姚建安直言,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民眾、醫護人員對《病人自主權利法》不了解,預立醫療決定是充份尊重病人權益的法律,末期疾病確診後,還必須經過兩次安寧專科醫師照會,確認、說明安寧療護狀況,才會實行,是以病人為考量,他樂見許多報章媒體進行報導,正確的報導愈多,才能達到宣導的目的。除了一般大眾,醫護團隊也需要接受《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教育,透過說明才能使醫護人員安心進行專業判斷,這樣也才能發揮《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讓末期病人辭世時更有尊嚴,不再受外力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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